填报志愿
凡报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考生,均需在报名时填报志愿,逾期不予补报。
录取批次及志愿填报规定
1.提前批次:江苏省免费师范男生
只有取得免费男幼师面试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志愿一经填报,不得取消或更改。
2.第一批
第一阶段:江苏省扬中市高级中学统招、五年制普师专业
考生可在“第一批第一阶段第一志愿”栏中填报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考生可在“二志愿”栏中填报镇江高等专科学校五年制师范专业。本批次不安排择校计划。
第二阶段:四星级普通高中择校、三星普高重点班和本科院校举办的“3+4”分段培养班
考生可在“第一批第二阶段四星普高择校和三星普高重点班”栏中选择顺序填报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择校、扬中市第二高级中学志愿。 考生可在“第一批第二阶段“3+4”分段培养班”栏填报有关学校志愿,二阶段两类志愿不可兼报。
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择校志愿不得填报在服从栏,填报江苏省扬中高级中学择校志愿的考生和家长必须与扬中市招生委会办公室签订协议。
3.第二批
第一阶段:五年制高职、五年制高级技师学院
两者之间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可按序填报两所学校,每校可选两个专业,并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第二阶段:第二高级中学择校、中职与专科院校举办的“3+3”分段培养班
考生可在此批两栏选择顺序填报两所学校,并可在“是否择校”、“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中高等职业学校举办“3+3”分段培养班,是由省级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的试点,招收学生的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4.第三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
考生可在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三类学校中任选一种,每类可选2所学校,每校可选两个专业,并可在“其他专业是否服从”、“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高)和技工学校三类学校之间不得兼报。
填报志愿时,凡不在“其他学校是否服从”栏中表明意向的,作不服从处理,不再另行征求意见。所有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